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则上需要去自己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对一些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如果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办理无犯罪证明时,要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要填写的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