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罪罪名由来 |
释义 |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一、环境污染追诉时效最长是几年 污染环境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十年。根据法律规定,犯污染环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5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0年。 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该怎样处罚 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处罚的内容: 1、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置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别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倾倒、堆放、处置的,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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