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投保保险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另一方面,保险人在承保时也有义务充分了解投保人的情况,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责任、范围和限制。因此,如实告知虽然有助于避免索赔被拒,但并不能完全保证赔偿权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和范围,由保险法律法规、保险合同以及保险经营惯例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在承保前,有权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与所保险的标的有关的情况。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有核实的权利,对于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而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