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独立行使,因而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可从债务产生的时间和目的进行认定,具体标准如下: 1、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书面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