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征收人和承租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被征收人和承租人的区别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确权,也就说在登记部门登记谁的名字谁就是被征收人,征收洽谈与补偿都是由被征收人洽谈并将补偿款给被征收人,并不是谁手上有产权证这房就认定谁的,你即使产权证遗失了还是可以通过查登记档案来认定产权人的。只要产权人与征收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同意搬迁让房,其他人是无权侵占房屋的,征收人可以通过法院使占用房屋的人强制搬迁。 二、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1、内容不同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2、实施部门不同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法律程序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4、适用范围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5、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6、法律后果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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