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电文签订的合同需要签订,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签名签订。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特点如下:民事法律行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以电子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虚拟交易主体和广泛电子合同的整个过程采用电子形式,符合易于保存的特点,通过电子邮件谈判、签订和履行电子合同;技术化、标准化的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不同,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需要一系列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来规范。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合同不适用: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个人关系;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共服务;电子文件不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