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剑属于管制刀具么 |
释义 | 管制刀具,是有明确的法定标准的:刀尖小于60度但刀身长超过15cm、刀尖大于60度但刀身长超过22cm、或者有血槽、双刃、多刃、自锁装置,符合其中一项的都算管制刀具。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则不属于管制刀具。 一、管制刀具术语说明 (一)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二)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三)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四)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五)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 (六)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 (七)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 二、管制刀具配用要求 (一)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二)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三、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治安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参加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零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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