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四大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