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心包疾病的理由是不是一定是免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心包疾病的理由并不一定是免责。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遵守的义务,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等。如果被保险人未遵守合同义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但即使被保险人遵守了合同义务,保险公司仍可能拒绝理赔,如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未及时就医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行为。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被保险人提交健康告知书或健康问卷。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应当尽可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应当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一切资料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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