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患上了心包疾病,但我的保险公司却以免责为由拒绝了我的理赔申请,我是否有维权的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未明确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应当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合同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不得排除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或减弱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协商、甚至起诉等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保险合同不得排除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或减弱被保险人的义务。 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六条,保险人未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或者保险金数额不足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给付保险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疾病等原因死亡的,其可能获得的收入损失应当作为损害赔偿的计算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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