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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的如何处理
释义
    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的认定:
    1、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认定对方存在不配合的行为;
    2、双方约定不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后每月应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是对方不按时支付的,可以认定为对方有不配合的行为。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能见孩子吗
    可以见,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是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在离婚后享有的经常性探望子女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使子女在父母离异后,也能同时享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我国法律规定,中止行使探视权的法定事由只有一个,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多少并无直接关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了房子没过户怎么处理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
    三、离婚后拒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费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抚养费作出判决,审理后,认为对方必须负担抚养费的,应当作出判决,让对方必须按时支付人民法院确定的抚养费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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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