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办理转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一、武汉转户口办理条件是什么? 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5、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1)被收养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丧失抚养能力的; (2)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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