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始凭证是否包括合同? |
释义 | 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往来事项中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和本单位内部填制的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包括发票、票据和银行通知单等,而自制原始凭证包括收料单、领料单和出库单等。 法律分析 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拓展延伸 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及使用方法 原始凭证是财务会计中的重要概念,指的是企业在经济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最初的、最原始的凭证。它记录了企业与外部交易对象之间的经济往来,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的信息。原始凭证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原始凭证是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生成财务报表的基础。其次,原始凭证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用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外,原始凭证也是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有助于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企业应该妥善保管原始凭证,确保其完整、准确、可靠。在使用原始凭证时,应注意凭证的编号、日期、金额等信息的正确记录,以及凭证的审核、归档等流程的规范执行。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原始凭证,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的财务状况,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结语 原始凭证是财务会计中的重要概念,记录了企业与外部交易对象之间的经济往来。它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法律证据和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妥善保管原始凭证,确保其完整、准确、可靠。使用时要注意凭证信息的正确记录和流程的规范执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原始凭证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财务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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