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改制后 原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1、企业将其资产折成股份卖给职工的,该企业仍应对改制前的债务负责。 2、企业被兼并的,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由兼并其的企业承担。 3、企业将部分净资产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执行其从另一企业得到的红利。 4、企业将其财产、设备租赁给他人管理,该企业仍可成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强制执行获得其租金收益,亦或是成为其租赁物的所有人。 一、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 二、企业兼并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风险有: 1、融资风险和债务风险; 2、营运风险,是指购并者在购并完成后,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以及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互补等效果,甚至整个企业集团还遭受被购并进来的新公司的业绩拖累; 3、信息风险; 4、反收购风险; 5、体制风险。 相关规定中企业兼并的方式有: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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