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转让后原公司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公司因拆分、合并等进行资产转让的,由合并后或拆分后的企业继承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如果是公司因拆分、合并等进行资产转让的,由合并后或拆分后的企业继承债权债务。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企业改造后,原企业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改造后,原企业债务的承担: 1、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由改造后的公司承担原企业债务; 2、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参股、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3、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其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三、公司重组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重组后的债务由重组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规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时,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重组后企业债务的承担,可以允许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