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可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需提供相关材料。离婚财产分割程序包括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协商分割方案、调解或判决分割、强制执行或制定还款计划。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的处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为两年。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如何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1、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所谓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 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其次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3、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划。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结语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进行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中,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进行分家析产。其次,应通过调解或法院判决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若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当事人发现有上述行为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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