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可以旁听案件的庭审的类型具体如下: 1、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 2、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 3、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引起的赔偿纠纷; 4、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 5、因侵害公民的发明权、著作权而引起的纠纷; 6、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 旁听人员应遵守的法庭纪律是什么 旁听人员应遵守的法庭纪律具体如下: 1、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摄影、记录;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吵闹或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必须关闭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讯器材的报警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