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买房子能只写一方名字吗? |
释义 | 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已支付全部房款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情况下,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及增值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所得的工资、收益、补贴等属于共同财产,而婚前财产、个人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夫妻购买房产时可以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即使房产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则该房屋算作个人财产的转化并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支付了全部首付款,则该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但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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