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闹是什么意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一、医闹是什么意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扰乱医院就诊次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倒卖医院挂号凭证等行为,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很多“医闹”源于沟通不畅,通告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1、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医闹与非医闹的界定 “医闹”多是无业人员。一个医闹团体最少的有十余人,最多的有百余人,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她们大多靠拣垃圾或做小生意为生,且大多属于一个村或一个地方的人。每次有“业务”的时候,就由一个人牵头,一个通知一个,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然后在一起相约到医院。有时,医闹是某些有权有势的人在幕后操纵的。他们平时在医院门前看似在四处“闲”逛,其实他们并不“闲”,他们在各个诊室搜索,四处打听患者的各种医疗事故信息,当他们从各种医疗事故中嗅到金钱的味道,就马上和患者家属联系称自己可以帮助家属向医院索要赔偿,并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后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在医院上演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的闹剧。他们会在医院门口扯上横幅,冲进医院又打又砸,围堵医生、封住诊室,要求院方赔偿。如果院方不赔偿或不迁就这种行为,他们就会在医院闹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钱誓不罢休。他们既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患者的家属,而是悄悄滋长的另一种怪异职业“医闹”。这样的“医闹一族”往往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配合,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赔偿,严重的将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秩序。在医疗纠纷当事人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他们再与当事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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