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2、备案确认申请书;3、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4、清算报告;5、注销公告报纸报样;6、其他法定文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撤销登记的公司,还需提交撤销决定。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的《备案确认申请书》; 3、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的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决定。 4、股东会或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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