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姓名不代表房子归一人所有。房产所有权认定取决于购买方式和贡献。婚前全额购买的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购买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处理,法院会判给所有人,但需对对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仅有夫妻一人姓名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一人所有,关键是对房产所有权的认定。如果该房为一方婚前全额购买,那就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为婚後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也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缴纳首付,婚後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夫妻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给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但双方婚内共同还贷、房产增值等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