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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制定合适的清算方案
释义
    合伙企业清算人的确定标准:
    1、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后,可以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如果在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清算人应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1、一般情况下,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拓展延伸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及清算人的任命方式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是指在合伙企业解散或者其他终止情况下,对企业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的一系列程序。清算人的任命方式通常根据合伙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根据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可能会采取以下方式来任命清算人:合伙协议中预先指定清算人;合伙企业成员共同协商决定清算人;法院指定清算人等。任命清算人的目的是确保清算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以保护各方利益。在清算过程中,清算人将负责处理企业资产、清偿债务、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并最终完成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
    结语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确保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的重要环节。根据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清算人的任命方式多样,旨在保护各方利益。清算人将承担处理企业资产、清偿债务和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最终完成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合伙企业清算人通常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根据合伙人协商或法院指定。未能及时确定清算人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对于各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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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