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还钱但欠条没有收回不能要求偿还。在一般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为了防止债权人再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已偿还的债务,债权人返还债务或销毁债务。然而,经常会有忘记返回或销毁的情况。虽然实际上履行了还款义务,但如果没有收回借据或借据,债权人可以起诉并偿还凭证。如果债权人要求还款并起诉,作为债务人,应积极应对诉讼,尽量收集还款证据,如见证人、录音、录像、汇款文件等证据材料,如果能证明已向对方偿还贷款,法院不会再判决还款。最好在应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备足够完整的证据。如果不方便应诉或担心不能准确表达诉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在此,律师提醒,作为债务人,还款时一定要记得索回借据或当场销毁。即使不能当场返还或销毁,也要求债权人当场写下收据,并在借据或借据上注明欠款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