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导致员工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未转正辞职一般无赔偿,但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原因造成员工离职时,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1、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符合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从而导致员工离职的,有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未转正辞职有补偿吗 员工未转正辞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如果符合相关情形,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对于未转正辞职,一般情况下也没有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造成员工离职的,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