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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