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车管所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49号。 车管所职责范围如下: 1、机动车辆登记:包括机动车的初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转移登记等; 2、机动车辆检验:包括机动车的定期检验、临时检验、外观检验等; 3、驾驶证核发:包括初次申领驾驶证、换领驾驶证、补领驾驶证、审验驾驶证等; 4、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包括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违法记录的查询和处理等; 5、机动车辆登记信息管理:包括机动车辆档案管理、信息查询、信息更新等。 综上所述,车管所的职责范围主要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机动车辆管理,以及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便利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