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调档函办理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需要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凭借其相关有效文书开具调档函,在原单位接到调档函的十五日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的审核无误,需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转交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要求原单位补齐发现转来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地方。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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