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何部门制定发布的
释义
    

法律主观: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如下:
    1、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保护申请;
    2、报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后,由该部门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给予保护。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第十一条规定,对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以及保护期满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在指定的专业报刊上予以公告。
    

法律客观: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十条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对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以及保护期满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指定的专业报刊上予以公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