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张家口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张家口门诊统筹报销2023标准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标准主要针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其中个人支付比例为30%。具体来说,单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上限为1000元人民币,年度报销上限为3000元人民币。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只适用于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普通城乡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在规定范围内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医疗保险基金共同负担。其具体的支付比例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