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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护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 户籍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 监护人陪同 ,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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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4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