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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释义
    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
    1、出卖人的权利是收取价款,义务是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2、买受人的权利是获得标的物,义务是及时检验和支付价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二十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交易合同效力怎么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交易合同的有效订写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条件: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3、合同中应当约定双方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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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