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如何将户口簿分开? |
释义 | 户口可以分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经济独立; 2、需要当事人年满十八周岁;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满足以上条件可以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农村,我一直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了,我想把户口分开怎么办 户口可以分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经济独立; 2、需要当事人年满十八周岁;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满足以上条件可以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目前和妈妈的户口在陕西,现在想把户口放在河北,因为以后定居在这里 法律分析: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我的岳父和老人已经在这里20多年了。他从未有过户口。我要和老人在一起20多年,直到5月3日。现在没有户口了。∵ 老人没有户籍,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到所在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办或者恢复户籍手续。法律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我一直在农村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现在我结婚生子了。我想把户口分开怎么办?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法律依据:《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需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你好,我离婚的单亲妈妈,户口是集体户口,我的孩子能和我一起去集体户口吗? 单亲家庭给孩子上户口的法律规定:要给孩子上户口的父亲或母亲首先准备好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然后再带着上述材料到孩子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为孩子申报落户登记手续,户口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会依法给孩子办理上户手续,让孩子随父亲或母亲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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