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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温补贴不发找谁
释义
    高温补贴不发可以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及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
    2015年7月,人社部等部门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连云港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连云港高温津贴的标准仍然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上述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注意事项:
    1、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
    近日,江苏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节。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应该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仍有企业员工没领到高温津贴或被偷梁换柱克扣,企业用绿豆汤、清凉油等这些防护用品替换高温费发放是不对的,而且高温费只能现金支付,不可用购物卡代替。
    另外,高温补贴难落实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一线斗酷暑的劳动者,享受不到高温津贴,在一些单位屡见不鲜。我们对在高温下劳作的劳动者需要爱心,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发放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目前下发的通知中并未明确规定发放的具体时间,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集中在10月份一次性发放。为了更好的保障广大劳动者享有高温津贴的待遇,请企业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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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5: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