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错过了工伤申请的时限,还有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待遇的时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若错过了时限,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助申请。但是,补助的金额将会受到影响,不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来得好。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工伤待遇的申请时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向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职工因故意违法行为致使发生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不得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总结:虽然错过了申请工伤待遇的时限,但还可以向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助申请。建议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待遇,以便获得更多的保障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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