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丢失,需要补办吗? |
释义 | 根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丢失户口本,并提出补发申请;若户主不能前往派出所,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所需材料包括户主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具体手续为户主(或代理人)携带材料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前往办证中心办理补领手续。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丢了可以根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的规定,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程序如下: 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户口本丢失的补办手续? 如果您的户口本丢失了,需要进行补办手续。首先,您应该尽快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丢失声明等。接下来,根据当地规定填写补办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随后,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等待办理过程。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为数个工作日至数周不等。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根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规定,户口本丢失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申请。如户主无法亲自前往,可出具书面委托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户主身份证及补领申请书。具体办理流程为持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前往办证中心办理手续。办理时间视情况而定。请根据当地规定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