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结案程序: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即结案;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未成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终结后结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