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厂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居民可以向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反映举报,由环境保护部门对造成污染的工厂做出限期治理的处罚结果,经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予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如果给居民带来损失的,居民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一、如何履行环保职责 1、污染者要负责治理自己的污染源或承担污染治理费用。在污染造成损害时,要对受害者赔偿损失,负担消除污染后果的费用。排污收费制度和某些同排污有关的税收制,是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具体措施。2、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环境科学研究等活动,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上的优待 二、公民可以申请环境行政复议法律依据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和相关环境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环境行政复议: 1.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强制减少或停止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行政措施不服的; 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而被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4.申请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5.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 6.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7.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要求其完成一定的环境保护行为(如责令其重新安装或使用防污设施、责令其限期治理等); 8.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要求其支付消除污染费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环境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