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收养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收养关系有效与否以登记为准,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协议书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依法订立的书面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包括双方协议解除、未履行抚养义务、侵害子女权益、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等。 法律分析 一、没有收养协议有效吗 收养关系是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收养协议书的概念 收养协议书是收养人要领养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依法订立的书面协议。 三、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结语 收养关系的有效性与收养协议息息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需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于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是不成立的。收养协议书则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依法订立的书面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包括双方协议一致、收养人未履行抚养义务以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等。收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都对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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