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就能免责吗? |
释义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债务履行期限购买就是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要求还款,债务人的还款日期到了。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内容按时进行还款,如果拒绝进行还款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性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意思就是指还款日期已经到了,债务方应该按照规定向债权人进行支付款项,如果债务人拒绝进行支付的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拒绝进行执行的话,那么将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此时我们一定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一、担保人有效期多久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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