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有哪些当事人
释义
    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申请人,行政机关。第三人并不是行政复议中必须的。
    一、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二、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
    一、工程建设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工程建设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的基本特点是:
    (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请求法院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裁判的法律制度。
    三、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书怎么写?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
    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
    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