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所需的申请材料大致如下: 第一本人手写申请书 第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婚姻证明 第一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第三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其中包括 1、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第三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第四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第五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 这些就是公租房申请的一些基本材料,具体材料需要去各地公租房管理部门详细查询。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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