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前调解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强制性不同。两者的区别之二就是强制性不同。庭前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强制性,假如双方不愿意调解,也就不能去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开庭则是有强制性的,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必须要去参加。结果不同。两者的区别之三就是结果不同。庭前调解完的最终结果是调解结案,一般就是出调解书。但假如是开庭的话,那案子的最后结果就是或者出判决书或裁决书了。要求不同。两者的区别之四就是要求不同。庭前调解的要求要宽松一些,在调解的时候,双方可以不带任何证据材料,只要人到现场就可以了。但是开庭的话,双方当事人就必须带齐证据材料,还会涉及质证的问题,所以开庭的要求要严格得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则使用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庭外和解在开庭前后都可以进行,前提是双方达成合意;法院调解在开庭前,开庭审理时,做出终审判决前都可以进行。法院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必要程序。 都不签字的情况下没有区别。庭前的调解协议签字可以反悔,开庭的调解协议签字了就不能反悔。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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