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 1、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安置工作的,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2、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的,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的,有工商注册信息的,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 3、已在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上岗的;退役士兵申请公益性岗位后,因个人原因未到用人单位报到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