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诉案件是否都要立案的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诉的第一个步骤是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是六个月; 2、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则立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一、申诉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二、民事案件申诉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总之,申诉案件会先立案审查,是否能够进入再审程序,必须审查确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 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