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居间事项名称、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合同必备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转让合同怎么写合法? 转让合同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2、交易的内容、转让财产的清单、数量、价格、总额等;3、合同履行的方式、期限;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