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 |
释义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a、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02 e、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女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03 f、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 g、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h、男方有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i、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j、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2)优先考虑男方有抚养权的情形男女平等,优先考虑男方有抚养权的情形同上,将女方、男方调换即可。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问题,除上述情形外,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年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应征求孩子本人意见; 十周岁以下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01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02 以上就是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具体解答。父母都是爱孩子的,可有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不惜撕破脸皮闹上法庭,这一切孩子都看在眼里,让孩子在处在两难境地的同时,也让孩子幼小的心灵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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