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杭州电动车新规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电动车的登记做如下的规定:
    1、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 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地方已有立法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2.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 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 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 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