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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释义
    一、土地使用证另行处理这取决于以下意义。如果是土地转让文件,一般代表土地工作完成,取得批准文件,另行申请土地证书。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受理申请材料、审批材料、校准登记、开具证明。土地登记申请人(用人单位)应持有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并向国土资源局申请。
    (一)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准和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协商等形式提交操作程序中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资料。
    2、以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人应当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人身份证明。
    (二)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验证、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和红线图。调查土地位置、权利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和土地使用者的相关情况。要求宗地周围邻居界线清晰,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三)土地确权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人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确权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土地确权是否允许登记的法律程序。
    (四)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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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0: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