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通过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等问题;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签名确认; 携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法院。 一、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就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携带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领取结婚证所在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要手续合格、证件齐全、当事人就离婚以及离婚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无争议且协商一致,当场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拿到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