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实缴制已经转变成认缴制。认缴制也就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风险提示:新公司成立注意事项有: 1、要及时申领营业执照; 2、要凭借营业执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 3、开立银行账户; 4、办理税务登记证; 5、建立财务账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